全日制退役士兵學生全部享受本專科生國家助學金!
2021-12-03 23:30:40? ?來源:福建學生資助 責任編輯:王曉瑜 我來說兩句 |
12月2日,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教育廳發布《關于下達2021年高校學生資助經費(第二批)的通知》。《通知》表示,現安排2021年學生資助經費(第二批)(詳見附件),用于落實服兵役高校學生相關教育資助政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01 自2019年秋季學期起,對通過全國統一高考或高職分類招考方式考入普通高等學校的全日制在校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學生均實行減免學費,減免最高限額按規定標準執行;全日制退役士兵學生全部享受本專科生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金一并納入普通本專科生國家助學金管理,即享受一檔國家助學金標準為每生每年4500元,享受二檔國家助學金標準為每生每年2800元。對于采取彈性學制培養的受助退役士兵學生,在校期間參評國家獎學金或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的次數,享受助學貸款貼息政策的時間,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及學費減免年限,原則上與基本學制學生相同,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應助盡助。 02 學校收到學費減免財政撥款后,對于已經收取的學費,應及時返還學生;對于已經減免的學費,應將對應的財政撥款納入學校預算統籌使用。 03 各地財政、教育部門和各有關高校要按照財科教{2019}19號和退役軍人部發{2021}53號文件規定,采取有效措施,及時對符合條件的服兵役高校學生和退役士兵學生補償學費、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減免學費、發放國家助學金,確保政策落實到位。其中,要做好退役士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評審認定工作,按評審認定結果在12月31日前將本學期助學金發放到學生手中。 04 各地、各高校要切實做好相關退役士兵學費減免和助學金政策的宣傳解釋工作,按規定做好以后年度退役士兵學生數據統計工作,做到退役士兵學生全覆蓋、不遺滯,同時,通過多種形式開展數據審核工作,避免重復統計或重復資助,確保數據準確,提高政策效能。 05 本次下達資金納入直達資金管理,標識為“01中央直達資金”,貫穿資金分配、撥付、使用等整個環節,且保持不變,請加強管理和監督。各地轉移支付資金績效目標保持不變,請按照財科教{2019}19號等文件要求,做好績效跟蹤管理,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對于擠占、挪用、虛列、套取學生資助補助經費等行為,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附:2021年高校學生資助經費(第二批)安排表 退役士兵學生國家助學金 由我省具體實施分檔 為國家資助好政策點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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