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義務教育階段資助新政策來了
2019-09-04 20:13:10? ?來源:福建學生資助 責任編輯:趙海霞 我來說兩句 |
海峽教育報訊? 近日,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教育廳根據財政部、教育部《關于下達2019年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預算的通知》和《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實施意見》精神,結合福建省實際,經省政府同意,進一步調整完善了福建省義務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政策。 這次調整后相關政策都有哪些變化呢?一起來看看吧~ 原有政策 政策調整之前,國家在義務教育階段實行“四免一補一改善”政策。 (一)“四免”政策 1.免除學雜費:對城鄉義務教育(小學、初中)學生免除學雜費。 2.免費提供教科書:對城鄉義務教育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及正版字典。 3.免住宿費:對城鄉義務教育公辦寄宿制學校學生免住宿費。 4.免費提供作業本:對城鄉義務教育學校學生免費提供作業本。 (二)“一補”政策 寄宿生生活補助:對城鄉義務教育公辦寄宿制學校中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員)寄宿生,按小學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標準補助生活費。 (三)“一改善”政策 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對農村義務教育公辦寄宿制學校寄宿生、城鄉義務教育公辦寄宿制學校中低保和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寄午餐學生,按每生每年1000元標準進行營養餐補助。 政策調整 “城鄉義務教育公辦寄宿制學校中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補助生活費”政策調整為“義務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補助生活費”。 補助對象: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含城鄉公、民辦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包括建檔立卡學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員)學生、孤兒或殘疾學生、烈士或優撫家庭學生等四類學生。 補助標準:對以上四類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中的寄宿生,按小學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的標準補助生活費;非寄宿生按小學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的標準補助生活費。 也就是說,原“四免一補一改善”政策中“一補”的補助對象,由“寄宿生”調整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增加了對非寄宿生小學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的標準補助生活費。 補助方式:由各市、縣(區)教育(學生資助)部門委托商業銀行,實行按學期集中支付,直接發放到學生(或學生監護人)的個人銀行卡,具體工作流程參照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財政廳、中國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關于做好普通高中和少數民族學生國家助學金集中支付工作的通知》執行。 資金管理 ▲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費補助資金按義務教育經費投入機制確定的省、市、縣(區)財政分檔比例進行分擔。 ▲ 省財政廳、教育廳每年底根據各地各校上報的系統數據結算當年度資金并據此預撥下一年度資金。 ▲ 各市、縣(區)財政局收到上級預撥資金后應按規定連同本級承擔資金及時撥付教育行政部門,教育行政(學生資助)部門委托商業銀行發放到學生(或學生監護人)的銀行卡。 工作要求 ▲ 原城鄉義務教育公辦寄宿制學校中低保和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寄午餐學生所享受的年生均1000元營養餐補助政策保持不變。所需資金及工作要求按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相關規定實施。 ▲ 義務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政策自2019年秋季學期起實行。各市、縣(區)財政、教育部門要組織學校按《福建省教育廳等九部門關于印發<福建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試行)>的通知》要求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和生活補助發放工作,提高資助的精準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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